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國將開徵房地產稅 部分地區先試點

2021/10/23 19: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3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決定,授權中國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展開房地產稅徵收試點,期限5年,自國務院印發試點辦法日起算及實施。此舉代表爭議已久的房地產稅即將上路。

新華社報導,中國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第31次會議,通過這項決定,同時提到「待條件成熟時」將「及時制定(房產稅)法律」。

據報導,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財政部、稅務總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稅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指出,授權房產稅試點的理由,是「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決定」規定,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徵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而房地產稅的納稅人為「土地使用權人」及「房屋所有權人」。

至於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現行的中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執行。

「決定」指出,由中國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試點地區政府應構建「科學可行的徵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決定」提到,中國國務院要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5年,自中國國務院印發試點辦法日起算及實施。國務院應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可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待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編輯:楊昇儒)11010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