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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居出獄仍無法返台 國台辦:正在服「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期2年

2022/4/27 12:35(8/3 2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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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7日證實,被指為台諜的台商李孟居(圖)已服刑期滿,正在服「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期2年。(圖取自李孟居臉書facebook.com)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7日證實,被指為台諜的台商李孟居(圖)已服刑期滿,正在服「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期2年。(圖取自李孟居臉書faceb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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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淑伶北京27日電)被指為台諜的台商李孟居傳在中國遭判刑1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證實,李孟居已經服刑期滿,正在服「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期2年。

馬曉光今天在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例行記者會上,回覆相關提問時說,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現在已經服滿了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在辦案過程,包括在服刑期間,陸方「都依法保障了李孟居的各項合法權利」。

台商李孟居於2019年「反送中」抗爭時前往香港,並在入境深圳時失蹤,據稱他曾拍攝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邊境集結的照片傳給友人。之後中國官方指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當年10月底再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對他批捕。

自由時報昨天報導,李孟居被判處1年10個月刑期、剝奪政治權利2年,2021年本刑期滿,但因中國法律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從刑滿出獄開始計算,因此李孟居仍被中國限制出境,只能在中國境內自由活動。

不過,15日才因服刑期滿從廈門返台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在中國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年,他在服完5年有期徒刑後,便獲釋回台。(編輯:曹宇帆)1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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