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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新壽增資承諾務必履行 金控大股東須掏錢

2024/1/30 20:13(1/30 20: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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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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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新光金兩派股東相爭,自經營權延燒至新壽增資。金管會今天表示,新壽對金管會承諾務必履行,加計2023年尚未完成的新台幣55億元及今年70億元現金增資,合計為125億元,光靠其他子公司盈餘上繳絕對不夠,金控大股東必須掏錢增資。

新壽資本適足率(RBC)未達法定最低標準,2023年對金管會增資承諾亦跳票,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呼籲金控應辦現增挹注新壽,新光金則強調增資僅是手段,RBC達200%才是目的,雙方隔空互嗆,火藥味濃厚。

吳東進也質疑,「改革派」股東台灣新光實業、新勝、王田毛紡代表人為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妻子彭雪芬,涉金金未分離;新光金則發布聲明反擊,籲大股東依合法管道、由所指派法人董事代表參與公司經營,勿放話干擾公司營運。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今天在新春記者會表示,新光金直接利益大股東為新柏,新柏共派4席董事在新光金,經檢視,4席董事未違反金控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規定,由於新柏背後3家持股公司負責人為彭雪芬,金管會先前亦有請彭雪芬、吳東亮及派任新柏董事簽署切結書,避免利益衝突。

至於新光金29日發布聲明籲大股東勿干涉公司經營,莊琇媛直言,經金管會了解,新光金26日董事會其實有其他董事提出現金增資需求,董事會並無取得共識,她認為,爭執大股東干政並非現在最重要的事,新光金最重要的應是趕快增資,讓新壽資本適足性符合規定。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新壽增資牽涉2部分,首先,新壽對金管會有承諾,新壽先前在負債公允價值準備金補強計畫已清楚敘明,將在2023年至2025年間每年現金增資70億元。

施瓊華說,2023年新光金先增資新壽15億元,若扣除此金額,當年現金增資承諾尚欠55億元,再加上今年的70億元現金增資承諾,合計是125億元,「一定是股東要增資,而且是現金增資」。

再者,新壽2023年6月底RBC已未達法定最低標準,金管會要求新壽提出增資等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新壽在該計畫中,提出發債130億元及現金增資70億元規劃,最後發債順利完成,但現金增資方面,即便金管會認定新光金以帳上現金先增資給新壽的15億元,還剩下55億元未達成。

施瓊華表示,新壽現金增資是必然要做的事,金管會1月22日亦已發函給新壽,要求新壽併同考量現金增資承諾及讓RBC回到法定標準的需求,在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施瓊華直言,新壽無法透過發債替換現金增資,因為這是新壽過去對金管會的承諾,亦提報過董事會,務必要履行,且發債雖可提高RBC,但還必須付息還本。

另一方面,施瓊華提到,縱使新光金規劃透過其他子公司上繳盈餘轉挹注新壽,經銀行局及證期局審核通過的金額,一定還不夠滿足新壽現金增資需求,新光金勢必要透過金控先募資才行。(編輯:潘羿菁)1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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