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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羅榮乾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遭監察院彈劾

2022/3/4 18:16(3/10 10: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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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台灣高等檢察署前檢察官羅榮乾任職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討論涉訟案件,且有收受饋贈等情事,經監委提案,已於1日彈劾審查會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彈劾理由,包含羅榮乾任職檢察機關期間,自民國87年10月起,至105年7月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包括「怡華公司與百利達銀行紛爭」一案,羅榮乾接獲相關檢舉案件簽請分案前後,便與翁茂鍾多次會面甚至討論案情。

監察院說,彈劾理由顯示,羅榮乾於87年至105年任職檢察機關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頻繁接觸及參與飲宴高達150餘次,還陪同拜訪某些領域的高階主管人員,並多次接受餽贈襯衫。

監察院表示,彈劾理由指出,上述顯易使一般客觀理性的第三人,產生檢察官與涉訟當事人結交往來的印象,對檢察官應保有的公正、廉潔形象產生質疑,違失情節重大。

監察院指出,經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羅榮乾身為司法人員,未能審慎交友,保持應有分際,該等密切往來行為已使外界對檢察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產生質疑,有違檢察官公正、廉潔之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有懲戒必要。

翁茂鍾另涉及多起刑事案件,他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去年認定,石木欽透過配偶買進聯亞股票有違失,罰俸一年,約新台幣354萬餘元。(編輯:蘇志宗)1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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