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民進黨青年6人潑漆警政署 二審逆轉無罪確定

2021/6/3 12:0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民進黨青年發展部發言人吳濬彥等人涉於太陽花學運4週年時赴警政署潑紅漆,一審遭判拘役,經上訴,二審今認定未造成大門、圍牆等不堪使用,未構成毀損罪要件,改判無罪確定。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被告吳濬彥、高若有、陳廷豪、莊程洋、張迪皓及張耿維於民國107年3月23 日晚間,在台北市某咖啡廳參加「太陽花學運」323事件週年聚會時,因不滿相關機關未追究警方強制驅離,疑致陳抗人士受傷的責任,由莊程洋取得資金,委由高若有買紅漆,再由吳濬彥等人分別取用。

判決指出,吳濬彥等人於隔天24日凌晨3時許赴警政署,在大門警徽上以紅漆書寫「交出323暴警」等文字、圍牆上書寫「323」、「四周年」等文字以及向大門、鐵拒馬潑灑紅漆;高若有持照相機拍照記錄紅漆潑灑情形。

檢方偵辦後,以毀損罪、公然侮辱公署罪嫌起訴吳濬彥等6人;一審依毀損罪,判6人各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由二審高院審理,

二審審理期間,6人均不否認購買紅漆,並對警政署大門、圍牆及鐵拒馬書寫、潑灑紅漆。

二審審酌,毀損罪以使物品「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為構成要件,大門、圍牆及鐵拒馬的本體、外形均未受損,僅輕微影響美觀及整潔性,且油漆可以去漬油等有機溶劑清洗去除,6人行為不符合毀損罪的構成要件。

此外,公然侮辱公署罪所指「侮辱」,是指抽象謾罵或嘲弄,而「交出323暴警」、「323」及「四周年」等文字,非屬抽象謾罵或嘲弄詞語,潑灑紅漆部分,依常情觀之,也無貶損、污衊等意思,6人行為無從成立公然侮辱公署罪。(編輯:張銘坤)11006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