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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跨境詐騙案46台人遭北京判刑 最重13年

2021/4/16 17:46(4/16 18: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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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北京16日電)中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今天對兩起西班牙跨境電信詐騙案宣判。根據法院公告,兩案被告均為台籍嫌犯,共計46人,最重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

根據北京市高級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京法網事」公告,盧俊銘等35人被控在西班牙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法庭今天判處盧俊銘等7名主犯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不等,並處罰金;林育慶等28名共犯則被處有期徒刑8年至4年6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等。

公告稱,盧俊銘等35人,2016年10月至12月在西班牙參加針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

據公告,上述人員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冒充電信、公安局、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分,虛構被害人因個人資訊洩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實,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先後騙取66名被害人款項共計人民幣440萬餘元(約新台幣1907萬元)。

另外,針對台籍嫌犯蔡維晉等11人在西班牙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法庭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5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等。

據公告,蔡維晉等11人,2016年10月至12月在西班牙參加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對生活在中國大陸、香港的中國居民「語音群呼」(大量撥號)。

公告稱,上述人員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分,虛構被害人因個人資訊洩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實,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先後騙取10名被害人款項共計321萬餘元。

公告並稱,法庭認定兩案均為實施詐騙犯罪而結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且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在境外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酌情應予從重處罰。但嫌犯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予以從寬處理。

公告並宣稱,「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被告各項訴訟權利」。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中國與西班牙警方2016年合作在馬德里(Madrid)及巴塞隆納(Barcelona)等地逮捕了237名跨境電信詐騙嫌犯,其中台籍嫌犯218人,涉案金額約人民幣1.2億元(約新台幣5.2億元)。他們其後陸續被引渡押解至中國。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去年底先對自西班牙押解到中國、被控電信詐騙的台籍民眾郭政瑝等29人宣判,他們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4年6個月不等,並科以罰金。(編輯:楊昇儒)1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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