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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快篩陽性試劑詐保 金管會: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2022/11/1 17:36(11/1 17: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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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路電商平台販售快篩陽性試劑,金管會表示,依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取財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圖取自Pixabay圖庫)
有網路電商平台販售快篩陽性試劑,金管會表示,依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取財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圖取自Pixabay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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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日電)有網路電商平台販售快篩陽性試劑,恐讓防疫險道德風險攀升。金管會今天宣布,保險局已會同產險公會成立防疫險防範詐欺專案小組,以遏阻快篩陽性證明造假問題。

金管會並強調,依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取財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產險公會向金管會反映,有網路電商平台販售快篩陽性試劑,且根據媒體報導,有民眾索要他人快篩陽性試劑的情形,恐助長防疫險道德風險。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宣布,若「快篩陽性確診」遭濫用,將引發道德危險,為避免排擠保險業承保能量,保險局已會同產險公會成立防疫險防範詐欺專案小組,並由產險公會設立受理檢舉專線及電子信箱。

林志憲指出,若遇到可疑個案並掌握具體事證,金管會將協請檢調機關進行偵辦,以遏止快篩陽性證明造假問題;「目前陸續有收到相關檢舉案,金管會都會進行一些處理」。

林志憲強調,民眾若持有造假的快篩陽性證明作為確診依據並據以申請理賠,並提供自己檢體供他人使用,均涉及刑法詐欺罪嫌,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潘羿菁)1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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