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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三讀 釋憲、覆議成下階段攻防焦點

2024/5/28 19:30(7/4 03: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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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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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網站2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團批評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法案內容涉及違憲擴權,場外則聚集大批民眾抗議, 訴求「沒有討論 不是民主」,要求退回法案。儘管法案已三讀通過,但爭議仍未平息,民進黨團已表態將聲請釋憲、行政院則有移請立院覆議救濟手段,成為下一階段朝野攻防焦點。(編輯:林傑立)1130528

(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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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藍綠主張比一比 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條文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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