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黨工涉共諜案4人起訴 黃取榮遭求刑18年6月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民進黨黨工涉共諜案,今天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邱世元、黃取榮、吳尚雨、何仁傑。其中,黃取榮涉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國情工人員,犯罪情節重大,檢方求處合計18年6月徒刑。
另外,黃取榮涉嫌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部分,由於第一審管轄為台灣高檢署,高檢署今天同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嫌起訴黃取榮,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檢調調查,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曾在中國經商,自民國106年起遭中國情工單位吸收,返台後探詢政治情資,涉嫌透過同為民進黨黨工的邱世元刺探,黃取榮、邱世元分別收取工作報酬總計新台幣607萬7500元、221萬6924元。
檢調查出,黃取榮、邱世元經中國金錢收買後,積極向總統府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時的秘書何仁傑刺探、蒐集包括總統與副總統參訪友邦的公務秘密。
北檢今年2月間發動搜索,並約談黃男、邱男到案,訊後將2人聲押禁見獲准,隨即再針對吳男發動搜索,訊後將吳男聲押禁見獲准。檢察官過濾扣案卷證,認為何男犯罪嫌疑重大,4月間針對何男展開搜索,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及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嫌,以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起訴邱世元、黃取榮、吳尚雨、何仁傑,稍晚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檢方指出,黃取榮、邱世元為獲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竟向任職政府部門具有忠誠、保密義務的何仁傑、吳尚雨刺探、收集國家機密或公務上秘密交付大陸地區,期間非短,犯罪情節重大。

何仁傑曾任國安、外交部會首長的核心幕僚,竟罔顧國家對其的栽培及信賴,且洩密的犯罪時間甚長、洩漏的外交資訊重要機敏,由黃取榮透過特定通訊軟體傳送大陸地區,造成國家安全之重大危害,犯罪情節嚴重。吳尚雨恣意配合邱世元刺探,將重要機敏資訊洩漏、交付給邱世元,犯罪情節亦非輕微。
檢方認為,黃取榮、何仁傑於偵查中始終否認犯行,屢次信口編造謊言,意圖誤導偵辦方向,犯後態度不佳,就黃取榮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2罪各求處9年以上、8年以上徒刑,涉洗錢部分求刑1年6月以上徒刑;何仁傑則求處9年以上徒刑。
檢方表示,邱世元於偵查中自白,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求處7年以上徒刑,洗錢部分求處1年以上徒刑。吳尚雨於偵查中自白,檢方求處5年以上徒刑。黃、邱犯罪所得則請法院依法沒收。
此外,前立法院長游錫堃辦公室助理盛礎纓涉嫌在海外收中國情治單位現金與虛擬貨幣,疑提供立法院機密資料。北檢4月間約談盛女到案,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並電子監控,這部分另案偵辦中。
民進黨中評會5月間已開會達成一致決議,將5名涉案黨員邱世元、黃取榮、何仁傑、吳尚雨、盛礎纓予以除名並開除黨籍。(編輯:張銘坤)1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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