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博士生 男子判刑18年
2017/7/31 15:13(7/31 15: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1日電)胡姓男子去年6月涉嫌開車撞死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依殺人罪等罪判胡男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地院判決書,胡男涉犯殺人罪部分,法官判刑14年10月;胡男在案發後疑畏罪想自殺,持改造手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這部分北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他3年6月。合併執行18年徒刑。10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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