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不服遭停約聲請釋憲 大法官:合憲
2017/10/6 18:16(10/6 20: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天主教若瑟醫院因「假癌症詐保費」事件,不服遭停止健保特約2個月,經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合憲解釋,認定此案法條未牴觸法治國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召開記者會表示,本件解釋有二個聲請人,一為財團法人天主教若瑟醫院,因所屬醫師吳國精與病患共謀,將他人癌症組織混入病患的切片檢體,使病患得以申報多筆醫療費用並詐領保費;健保署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對醫院停止特約2個月,後來醫院申請以扣減金額方式抵扣獲准,金額為新台幣逾1400萬元;醫院不服停約處分打行政訴訟,經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
另一聲請人為一名陳姓藥師,因其他藥師代他調劑藥品,並在處方箋上蓋用陳姓藥師印章並申請醫療費用;健保署依法核定扣減10倍醫療費用(逾31萬元),陳姓藥師不服,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
聲請人陸續主張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5條第2項規定及66條第1項規定,有違憲之虞。
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753號合憲解釋,認定未牴觸法治國之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與憲法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及財產權的意旨,並無違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部分,也未逾越母法的授權範圍,未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此外,呂太郎指出,有鑑於特管辦法的內容,關係全民健保制度的永續健全發展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的權利義務至鉅,主管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代表,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的陳述及辯論後,斟酌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的理由作成決定;現行特管辦法訂定程序,應予改進。10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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