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枯水期徵耗水費 傳產大廠用水多回收影響不大

2023/1/6 17:5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6日電)經濟部宣布自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逾9000度大戶開徵耗水費。中鋼表示,因用水一半來自回收水,加上優惠,所以影響不大;新纖則希望不要徵耗水費。

經濟部今天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自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逾9000度的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每度徵收新台幣3元,若回收率達公告標準,費率可優惠調降至2元或1元,且在114年6月30日前減半收取,給予緩衝期以投資節水設備。

中鋼表示,每天用水約12萬噸,其中6萬噸來自回收水,加上廢水回收率高達94%至95%,符合經濟部要求的公告回收標準,可享有減免優惠;只有部分需要原水的製程用水,才會在枯水期須繳耗水費,且金額相對不高。

亞泥表示,因用水主要為設備冷卻降溫之用,除因防止設備生銹添加藥物後,導電度太高必須排放之外,皆可不斷重覆使用。

亞泥說,因導電度太高而排放水量約20%,仍可噴灑做為防粉塵溢散使用。即便工廠用水約有20%必須使用原水,加徵耗水費影響不大。

新光合成纖維指出,耗水費對整體水費金額影響不大,卻是雙重收費,希望政府不要在景氣充滿不確定因素之際加徵。(編輯:張均懋)11201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