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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廢車處理業提升回收量能 環署新增補貼費率

2020/3/3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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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1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修正公告「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及粉碎分類補貼費用表」,調整廢車處理業粉碎分類補貼費率,廢車再生料越多,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愈高者,費率愈高。

一般民眾的廢車交予回收業者後,由其拆解有價零組件及應回收物品,廢車殼則送至處理廠粉碎分類處理。環保署以「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及碎鐵產生量為核算稽核認證量基礎,視再利用率達成程度核發處理業補貼費用。

環保署檢視近年處理業執行成效,業者均已達資源再利用率76%以上的最高級距。為提升更多的再生料供資源循環使用,新增2項補貼級距,並設置落日條款,促使業者強化設備分選成效,提高再生料產量,讓廢車產業朝向高值化發展。

根據內容,原定76%以上補貼皆為新台幣3800元,自今年5月起至明年底,將細分為75%至82%維持3800元、82%至89%為4400元、89%以上則是4800元;111年起75%至82%微降至3400元,其餘不變。

環保署表示,希望藉由經濟誘因引導廢車處理業提高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以減少廢棄物產出量,並能提高有價物料(如碎鐵、廢塑膠等)的回收成效。(編輯:管中維)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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