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子被控國道肇事逃逸 監聽譯文還清白

2020/6/15 13:4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5日電)一名李姓男子被控駕車於國道發生車禍,因過失傷害等罪遭判刑1年4個月,李男指開車的係友人「小六」而非他,因此提出再審。法官發現李男因毒品案被監聽,譯文證實小六確有其人,改判李男無罪。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李男被控在民國106年1月,駕駛登記在母親名下的小客車,行經中山高速公路南下彰化路段時,沒有和前方小貨車保持安全距離,煞車不及追撞小貨車,造成小貨車駕駛溫姓男子門齒脫落受傷,李男則自行離開現場。

檢警事後找到在台中監獄服刑的李男,李男起先否認犯罪,供稱開車的是綽號「小六」的友人,車禍發生後,李男以為友人會處理善後,於是先離開現場;後來檢警再度詢問,李男想到車子登記在母親名下,怕拖累母親,而且自己又說不出小六本名,於是自認倒楣,改口認罪。

由於李男說不出「小六」真名,因此被依過失傷害、逃逸等罪,遭判有期徒刑1年4個月;李男服刑時得知「小六」實為簡姓男子,因此提出再審,地院法官調閱資料才發現,李男因涉犯販毒案件,被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監聽,監聽譯文中也指出,「小六」就是簡男。

法院判決書指出,車禍發生後,李男接到友人來電,在電話中抱怨不知道小六是怎麼開車的,離開車禍現場搭計程車時,也打電話給翁姓友人,提及自己和小六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李男不知自己被監聽,沒有動機說謊陷害小六。

在彰化監獄服刑的簡男,也寫信給李男表示對車子的事情很抱歉,希望李男諒解,也說車禍發生時,因為沒有看到小貨車的車尾燈才會肇事。

地院法官認為,開車的是簡男而非李男,而李男不知自己被監聽,監聽內容可以證明李男清白,台中警方與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缺乏橫向聯繫,彰化、台中地方檢察署同時偵辦被告,彼此不知監聽所得在另案也有重要澄清意義,陰錯陽差造成被告誤陷己罪,因此判李男無罪。(編輯:屈享平)10906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