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賣基金 金管會說不
2014/9/22 19:19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2日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若以第三方支付作為支付工具讓消費者買基金,第三方支付專法需保留彈性;但如賣基金,連中國大陸也沒有相關案例,因此不可行。
曾銘宗今天表示,若第三方支付業者想要扮演支付工具的角色,讓消費者有機會買基金,可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4條保留空間,金管會會看國外的情況,進一步研議。
但他表示,但如果第三方支付業者想自己賣基金,就連中國大陸也沒有類似的案例,這不可行。10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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