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檢評會新制上路 喬遷新址提升服務效能

2020/7/17 17:42(7/17 17:5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新制今天上路,案件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可直接請求評鑑;檢評會認為受評鑑檢察官應受懲戒時,得直接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無須再送請監察院彈劾。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應評鑑制度變革及業務推動需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天起遷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新址,由部長蔡清祥主持啟用儀式。

法務部表示,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設有執行秘書、科員、調辦事檢察事務官、調辦事書記官等專責人員,共同辦理檢察官評鑑行政事務,希望使新制度順利上路,提升服務效能。

官員表示,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去年經立院三讀通過,今天開始施行。其中檢評會部分,過去當事人、犯罪被害人無法直接請求個案評鑑,今起受評鑑檢察官所承辦已終結案件的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可直接向檢評會提出請求。

此外,檢評會外部委員從過去的4人新增為6人,連同檢察官、法官、律師代表,檢評會由13人組成。

本屆即第5屆檢評會成員包括檢察官代表楊世智、吳祚延、王銘裕,及法官代表文家倩,律師代表詹順貴、李慶松、李玲玲,學者代表包括林昱梅、周愫嫻、吳從周、呂理翔、楊雲驊、杜怡靜;任期自今天起,至民國111年7月16日止。

官員說,因應可能增加的案件量,檢察官評鑑流程新增審查制度,過濾無具體內容等不予受理的案件;此外,新制賦予當事人聲請閱覽資料、請求到場陳述權利。(編輯:方沛清)10907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