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項原民傳統創作 原民會公告專用權
2017/10/25 14:51(10/25 16: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5日電)為維護原住民族創作,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首次公告7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包含阿美族、鄒族、賽德克族及邵族的傳統服飾、音樂等,讓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更有保障。
原住民族擁有許多特色舞蹈、圖騰及歌舞等傳統文化,不過當有其他業者想要取用這些特殊圖騰或是特色元素來製作其他文創商品時,往往未經原住民族同意就擅自取用,造成原住民族的創作權利損失。
原民會今天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首次公告7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包含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馬太鞍部落部落領袖大禮冠盤帽、Palakaw-巴拉告傳統捕魚技藝工法、鄒族特富野社Tohpxngx(歷史頌)。
還有鄒族yxsx no cou男女傳統服飾、賽德克族sapah cbiyaw/sapah cbeyo/sapah sbiyaw傳統家屋、Mashtatun邵族儀式性杵音、Mashbabiar非儀式性杵音與Izakua歌謠及taturtur長木杵。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指出,首次公告的7項專用權,包含的文化元素有服飾、音樂、歌曲、雕塑、民俗技藝及建築工藝,目前原民會也已經收到其他110件申請案,未來可讓更多值得保護的傳統智慧創作能取得專用權。
夷將.拔路兒表示,日前有民間公司擅自用拼板舟構造申請專利,也有非原住民作者以賽夏族神話撰寫未經考究的劇本等情況發生,未來當有業者想使用傳統智慧創作編曲或開發文創商品時,都應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的授權,讓創作者也能享有收益。1061025
夷將.拔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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