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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出庭 秦偉:絕無強迫任何人

2016/12/1 17:52(12/1 18: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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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朱則瑋台北1日電)藝人秦偉涉性侵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庭。秦偉約下午5時30分步出北院,他受訪時再次強調,絕無強迫任何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秦偉涉犯性侵案,發現秦性侵年僅14歲的後援會粉絲、造型師等人,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全案日前偵結,檢方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處41年有期徒刑。

秦偉下午4時步入北院出庭,約5時30分左右出來,他受訪時表示,案件部分檢方要他不能對外說明,因此這部分交給律師處理。

秦偉強調,從來沒有勉強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10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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