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置7010立方公尺燒結土 負責人涉空污法起訴
2019/5/9 18:3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北市一家運通公司載運「燒結土」到新北市汐止區五堵貨場,未申請核發空污相關許可證,「燒結土」數量高達7010立方公尺,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將公司負責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燒結土屬於「逸散性粒狀污染物」,依規定須依規定向環保局申請核發設置許可證,才能夠進行堆置,不然會四處飄散,污染周遭空氣。
許姓負責人在民國106年4月,已經運送燒結土至五堵貨場堆置高達3000立方公尺,遭環保局裁罰新台幣10萬元並要求立即停工,環保局在同年11月初重回現場,發現堆置的體積變成7010立方公尺,認定許姓負責人未依規定停工,並將案件轉給檢方後續偵辦。(編輯:張銘坤)1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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