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土地被徵收申請抵價地 擬通知送達日起算最新更新:2018/03/22 16:5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2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土地被主管機關徵收時,土地所有權人不願領取現金補償者,得在通知送達次日起30日內,申請發給抵價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每日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