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 狠夫更一審改判無期

2020/8/7 10: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洪當興2017年和李姓妻子在台南地院進行離婚訴訟後,在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一審及二審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今天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黃姓律師在開庭後被撞死案,同案遭撞的還有委託人李姓女子,案發於2017年7月。當時李女和46歲丈夫洪當興在台南地方法院進行離婚訴訟後,相繼步出法院,走在台南地院和台南地檢署間的通道,洪當興竟開車從後方追撞,造成黃姓律師送醫不治,李女傷重搶救2天也宣告死亡。

台南地檢署2017年8月偵結,對洪當興求處死刑,台南地院2018年2月判處洪當興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019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原判,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洪當興是否自首尚待釐清,發回更審。(編輯:謝雅竹)10908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