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衝突遭互告傷害 林楚茵呂玉玲均不起訴
2022/2/17 10:2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立法院於109年間處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藍綠爆發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國民黨立委呂玉玲互控傷害等罪。2人事後均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立法院臨時會於民國109年7月間處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原定14日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爆發肢體衝突後,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民進黨立委清場時與國民黨立委發生激烈肢體衝突。
推擠過程中,林楚茵手臂遭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傷,留下明顯的齒痕,臉上也有擦傷。林楚茵委託律師到北檢控告呂玉玲傷害、強制等罪。呂玉玲當時受訪指出,「是林楚茵先攻擊我」,她是受到攻擊無法呼吸的情況下反擊,也控告林楚茵傷害等罪。
檢方偵辦期間,林、呂對傷害罪部分撤告,且強制罪部分罪嫌不足,檢方對2人不起訴處分。(編輯:屈享平)1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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