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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前副總聯合醫生叔叔詐領健保 檢緩起訴處分

2021/8/2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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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某銀行前雲嘉南區副總經理黃姓男子被控收集員工健保卡,提供擔任醫師的叔叔虛報、詐領健保費逾百萬元,醫師歸還詐領金額並向國庫支付50萬元,2人均獲嘉檢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緩起訴處分書指出,曾在銀行擔任雲嘉南區副總經理的黃姓男子,以不詳理由收集銀行29名員工的健保卡,交給在嘉義市開設診所的叔叔黃姓醫師及診所行政人員蔡姓女子,另醫師、蔡女也向6名親友收取健保卡。

黃姓醫師拿到健保卡後,陸續登載不實病例、就診紀錄及處方箋,藉此詐領健保費,後來經檢舉,並向健保署報案後,嘉義地檢署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偵辦。

檢方表示,黃姓醫師等3人自民國95年7月1日至108 年12月31日,共詐取醫療費用約新台幣109萬餘元,3人到案時,均坦承犯行,審酌黃姓醫師無前科,黃男於偵查機關發覺犯罪前,主動向嘉義地檢署自首,並向健保署「健保安全準備基金」捐款10萬。

另外,黃姓醫師以診所名義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捐款20萬元,並歸還健保署認定的違規申報所得142萬餘元,告訴人健保署則同意對被告3人緩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被告3人緩起訴期間為1年,黃姓醫師應書立悔過書,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4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0萬元;黃姓男子緩起訴處分確定後2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蔡女緩起訴處分確定8個月內須參加法治教育4小時。(編輯:卞金峰)1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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