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相約殉情卻獨活 男子幫助自殺判刑1年定讞
2023/3/13 11:4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王姓女子燒炭自殺死亡,杜姓男友稱2人相約自殺而未死,一、二審未採信,依幫助自殺罪重判杜男。更一審認定杜男謀為同死而幫助自殺,改判1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杜男與王女於民國104年4月間起交往,期間王女多次萌生輕生念頭,並邀約杜男一起尋短,但因無勇氣而作罷;同年8月17日下午,王女先寫好遺書與家人告別,再與杜男一起服用助眠藥物後燒炭,王女休克後死亡,杜男則未陷於完全昏迷狀態。
判決表示,杜男於當天晚間因嘔吐而甦醒,發覺王女死亡,隨後打電話給自己母親,杜母報警處理。檢方依幫助自殺罪嫌,起訴杜男。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並無足夠證據顯示杜男有服食助眠藥物、自陷於昏迷風險狀後與王女同處充滿一氧化碳氣體租屋處多時的情形,杜男辯稱要與王女謀為同死,難以採信,依幫助自殺罪判刑2年8月。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仍不採信杜男謀為同死,並痛批杜男以誓言包裝謊言,失約於王女,不僅騙取王女純潔浪漫的感情,騙得王女天真無邪的信任,更騙走王女青春寶貴的生命,且杜男不願坦承犯行,改判4年徒刑。
不過,高院更一審時,考量杜男到醫院救治時,有一氧化碳中毒現象,並多次拒絕治療,2人都留有遺書,遺書沒有偽造情形,採信杜男的說法,改判1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戴光育)1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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