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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港澳旅遊警示 陸委會專責

2014/8/2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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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台北28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宣布,自9月1日起,將由陸委會專責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一改以往行政機關自行發布的作法。

陸委會表示,未來大陸、香港或澳門若發生疫情、天災等影響旅遊安全的事件,將參考外交部現行標準,分為灰(提醒注意)、黃(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橙(避免非必要旅行)、紅(不宜前往)四級燈號。

陸委會指出,以往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發生重大影響旅遊安全事件,都由各機關自行發布警示,如交通部觀光局曾就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布警示,陸委會也對大陸各省市流感疫情數度發布警示,缺乏制度化處理。

鑑於兩岸交流日趨頻繁,陸委會擬定通案性的處理原則,未來將由陸委會負責協調整合相關部會,專責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以強化保障台灣民眾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和人身安全。

陸委會表示,本機制發布的旅遊警示燈號、範圍和相關資訊,僅供民眾參考,沒有強制約束力,也不能直接作為民眾與業者解約、退費的依據。若發生爭議,民眾仍可透過交通部觀光局、民用航空局協助,與業者協調。1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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