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賠償金 林佳龍建議1320萬元
2019/1/24 18:34(1/24 19: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交通部今天下午舉行台鐵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懇談會,有關賠償部分,交通部長林佳龍提議每名罹難者的賠償金新台幣1320萬元,但家屬盼確實計算過並重新提出時再談。
林佳龍說,人命無價,任何金錢,無法彌補罹難者家屬的痛苦,他希望賠償部分能先有共識往前走,家屬們還可再提出意見。
台鐵原本提出,以民國96年台鐵大里事故,當年家屬獲得每名罹難者950萬元的賠償金為基礎,加上13%物價指數,賠償普悠瑪事故者家屬每名罹難者1075萬元。
不過,林佳龍建議,因普悠瑪事故較嚴重,建議台鐵是否重新計算,以原版本加兩成,再加上喪葬費,盼普悠瑪事故者家屬可獲每名罹難者1320萬元賠償金。
林佳龍也說,這只是一個參考,不是最後定案的數字,家屬仍可就其他疏失認定,提出可再增加的金額,再進一步溝通。
不過,罹難者家屬說,台鐵還要重新計算,等台鐵確實計算過並重新提出時再談。
今天會中,罹難者家屬提出要求交通部及台鐵,承認在普悠瑪事故上有重大過失,出席會議的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聲援家屬,認為交通部及台鐵應承認有重大過失,讓家屬在後續司法救濟時,不必讓已耗盡心力的家屬還要自提過失證明,才是展現誠意的第一步。(編輯:吳協昌)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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