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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5/17前須完成報繳4稅目 申報期延長至月底

2021/5/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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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6日電)雙北防疫升至三級警戒,其餘各縣市也紛紛祭出因應管制措施,財政部今天宣布,原訂5月17日前須完成申報、繳納的該期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特銷稅等4項稅目,申報期全面延長至5月31日止。

本土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宣布雙北調整為第三級疫情警戒至5月28日,其餘縣市政府也陸續提出因應管制措施,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財政部表示,先前針對企業負責人、公司主辦會計人員、受公司委託報稅會計師、記帳士、報稅代理人,因遭隔離治療、檢疫導致無法如期完成需於5至7月間申報的各期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情形,已放寬可延長申報。

考量近日國內疫情快速升溫,全國防疫管制措施加大,財政部今天進一步宣布,其中3、4月期營業稅、採按月計徵店家的4月營業稅,以及4月貨物稅、菸酒稅及特銷稅,申報截止日將「全面延長」,由原先的5月17日展延至5月31日,不限遭隔離檢疫情形。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及產製廠商應檢送的相關附件資料,也只需在5月31日前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即可。(編輯:楊凱翔)1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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