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時滅火器卻出槌 消防署提醒定檢3招
2020/6/16 19:11
(中央社記者侯文婷、黃麗芸台北16日電)台南一棟民宅14日發生火災,屋主用滅火器滅火,卻噴不出粉末。消防署今天提醒,平時可透過每3年有無送檢等3招,確保滅火器合格且功能正常,免得火災時無用武之地。
台南北區一處民宅14日發生火警,屋主本要拿屋內滅火器滅火,卻因滅火器過期,無法噴出乾粉,讓他只好帶著家人逃出火場,所幸未釀傷亡。
對此,消防署今天在臉書發文提醒,平時要靠3招檢查滅火器,若滅火器有損壞、過期或乾粉無法噴出等情形,需要馬上聯絡原廠商回收換新,否則災害發生時就無法發揮作用。
消防署表示,選購滅火器時,要先查看滅火器上是否貼有內政部登錄機構的個別認可合格標示,才能選到核可的滅火器。
平時若要研判滅火器有無損壞、過期,消防署則表示,可檢查外觀是否有變形、腐蝕、損傷及老化情況,平時也要定期注意滅火器壓力表是否落在綠色範圍內。
消防署說,若要檢查滅火器是否每3年送廠商檢查,則可以查看瓶身是否貼上合格標誌,且加裝不同顏色檢修環,並在性能檢查日期到期前,再度送驗。(編輯:方沛清)1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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