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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地震險承保納颱風洪水? 金管會:風險特性不同

2022/1/2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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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有學者呼籲將颱風洪水納入住宅地震保險承保範圍,金管會認為兩者風險特性有別,且若因此增加高額保費反而會影響民眾投保意願,若民眾另有颱風洪水投保需求,可向保險公司投保相關商品。

1999年台灣發生921地震,住宅損失金額高達新台幣1284億元,但民眾投保地震險比率僅0.28%、理賠金額僅3940萬元,政府因此推動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制度並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基金。

金管會今天指出,自2002年4月開辦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以來,投保率逐年提高,至2021年底已達36.88%,高於日本的34.1%及美國加州的8%,可見民眾對住宅地震風險意識的重視已逐年提升。

目前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有效契約,有89.11%來自銀行貸款戶,自行投保的民眾占比11.89%,金管會表示,住宅地震基金與產險公會業已規劃針對非貸款戶進行住宅地震保險的教育宣導及推廣,並就地震風險預防納入宣導範圍,以提高民眾對地震風險的意識及保險觀念。

金管會也說明,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採全損及推定全損理賠,主因是可加速理賠程序,降低理賠處理費用,減輕保戶保費負擔,更可使受災民眾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經濟日報報導引述學者建議對於較小損失及其他台灣較常發生的天然災害,例如颱風、洪水或地層下陷等產生的建築物損害,也應納入成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承保範圍,金管會對此回應「風險特性有別」。

金管會表示,颱風洪水和地震雖然同為巨災,但風險特性有別,且若將颱風洪水納入承保範圍因而增加高額保費,將影響民眾投保意願,若民眾另有颱風洪水投保需求,保險公司已有相關保險商品可供選擇。(編輯:潘羿菁)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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