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服役逾10年官兵遺族比照榮眷照顧 國防部預告修法

2021/4/17 19:25(4/17 21:0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鍾佑貞台北17日電)國防部預告修正兵役法,加強對國軍官兵眷屬的照顧。官兵服役10年以上若不幸亡故,遺族得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由退輔會依相關法令照顧。

根據國防部兵役法第44條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由於軍中服現役10年以上的官兵,可向退輔會申請核認為無服務照顧期限的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榮民),但未及退伍除役並向退輔會申請核認為榮民前,即不幸因病或意外等亡故者,尚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所稱的退除役官兵資格。

說明指出,國防部考量官兵對國家的貢獻與服役10 年以上退伍除役官兵等同,其遺族除了經國防部撫卹照顧外,確實有比照榮民遺眷照顧的需要;因此,修正兵役法第44條,增列曾服現役10年以上亡故官兵的遺族,得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由退輔會依相關法令照顧。

國防部也增訂相關條文,若官兵服現役10年以上亡故者,因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不適用上述修法內容。(編輯:張均懋)11004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