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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電子期貨28日上市 擴大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2021/6/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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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5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小型電子期貨新商品28日上市,同日擴大實施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屆時台灣期貨市場交易量逾99%商品均可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期交所表示,近期台股頻創高,以證交所電子類股價指數為標的的電子期貨,契約價值及保證金隨電子類指數逐步墊高而增加,參與門檻升高。

為降低交易門檻,期交所推出與電子期貨相同標的小型電子期貨,契約規模及保證金僅為電子期貨的1/8,日夜盤均可交易,上市當日並同步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期交所指出,電子類指數成分股包括台積電、聯發科、鴻海、台達電及大立光等,受到投資大眾青睞。小型電子期貨契約乘數為每點新台幣500元,依6月15日收盤指數834.08點計算,契約規模約41.7萬元,其餘規格設計與電子期貨相同。另外,每8口同月份小型電子期貨未平倉部位,得沖銷同月份電子期貨反向部位1口。

期交所表示,小型電子期貨有利交易人執行分批進場、加減碼策略,更精準執行配對及策略交易,使交易策略及投資組合更多元,有利分散風險,可提供更多交易、避險及大小型商品套利機會。

此外,期交所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從28日起擴大適用商品,再納入個股期貨。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運作方式與股價指數期貨相同,在逐筆撮合時段,針對每一新進委託逐一檢核,買進委託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予以退單;同樣地,賣出委託可能成交價格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予以退單。

期交所指出,個股期貨退單點數為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乘以退單百分比,現貨開盤後退單百分比原則上3.5%;另考量期貨市場每日8時45分開盤,較證券現貨市場早,而現貨開盤前因為沒有成交價格,市場資訊較不充足,因此個股期貨退單百分比放寬為2倍(即7%)。

期交所提醒交易人,考量標的個股遇減資、新設合併等事件時,將有一段時間停止買賣,且恢復交易當日波動通常較大,以及個股遇重大利多或利空時,常需要數日反應。

期交所指出,個股期貨標的遇到標的個股經暫停交易後,直到恢復交易當日之股市開盤前,以及標的個股前一日收盤價達漲停或跌停時,當日期貨開盤後、股市開盤前(8時45分至9時),期交所得暫停該檔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另為降低系統性風險,當天期貨開盤前如果達到期交所訂定的盤前量化暫停指標,也會暫停所有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股市開盤後恢復。(編輯:張良知)1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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