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妃養生館女員工外約 假關店擴散疫情遭罰30萬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日電)彰化縣秀妃養生會館在八大行業須配合防疫停業期間,店內女員工仍透過「外約」與客人在汽車旅館「人與人的連結」,假關店、真營業釀疫情擴散,彰化縣政府重罰新台幣30萬元。
國內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全國疫情警戒第3級延至6月14日,多項防疫措施其中包含八大行業停業等,雖然警方加強稽查,但爆發群聚感染的彰化縣員林市秀妃養生會館仍偷偷營業,遭彰化縣政府以最高額度重罰30萬元。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今天表示,員林市莒光路秀妃養生會館爆發群聚感染,有6名中國大陸籍女員工確診,新竹市政府5月25日公布1名確診疫調足跡,證實5月1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關閉娛樂等場所後,秀妃女員工仍與客人有「人與人的連結」。
經綠處指出,經員林警分局與新竹市警局聯繫,這名新竹確診客人5月21日到達彰化員林,與秀妃某名女員工「外約」到汽車旅館,養生館雖形式上未開店,但場外接客實質上等同營業,假關店、真營業造成疫情擴散,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處最高罰鍰30萬元。
經綠處表示,截至5月31日已查獲9家違法私下營運的娛樂場所,開出9張罰單中,分別為6萬元7家、12萬元1家、30萬元1家,行業為4家PUB、1家KTV小吃店、4家指壓按摩店,業者被查獲時多以「朋友聚會」為理由意圖規避罰則,但業者未關閉處所,任意容留人員於場所或飲酒唱歌,違規事實明確,各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 條可罰6萬元到30萬元。
經綠處強調,禁止營業場所私下營業或採異地性交易,除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裁處,涉及妨害風化情節也可依中華民國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移交司法機關裁處,若發現違章建築將優先拆除;另外,除對業者、現場執業人員裁罰,消費者、聚會者也會罰。(編輯:陳清芳)1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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