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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 3案獲補助

2021/2/12 13:55(2/12 14: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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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2日電)登錄為文化資產的老建築,雖可受法律保護,但增加使用限制,近年來文化部推出折衷方案,補助私有老建築保存及再生,提供修復經費、技術協助,花蓮已有3案獲補助。

花蓮縣文化局統計,縣內縣定古蹟、歷史建築等老建物、聚落約有逾80處,包含超過百年歷史的清朝廟宇、日治時期留下的神社、完成鐵路東拓台鐵局建築,經過妥善的修復、保存,成為觀光景點。

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歷史建築松園別館等,經過修復、委外經營,讓從荒廢區域翻身為知名觀光景點。花蓮縣文化局指出,據文資身分的建物要修復並不簡單,得歷經調查研究、規劃設計,經過文資審議會通過後,才能進行。

以日治時期留下的檢察長宿舍為例,為了接近原樣的修復工程,先經歷超過1年的調查研究,當時的修復團隊從木作、瓦作到泥作,就網羅全台約6名來自專業匠師專職修復,經縣府委外營運,今年春節期間以咖啡廳樣貌再次開張。

有著文資身分的老建築,具公共財精神,受到法律保護,需以低限度干預、不能破壞建物歷史為使用原則,也因使用上有所限制,讓不少具有文化資產潛力的私人建物難以被主動登錄。

文化部2018年推出「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針對1970年以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藝術並有保存再生價值等潛力的私有建物提供整修、修復技術、推廣經營等協助,最高補助總金額50%,激發民眾自發性的文化性保存意識。

也因為沒有文資身分,獲補助的老建築使用上不受文資法限制,縣文化局指出,3年來共有3案成功獲得補助,包括日式公有宿舍「HAO(好)所在」文化生活空間建物修復、鳳林天主堂再生計畫及鳳林廖快菸樓的文化經營類,總計獲新台幣逾300萬元補助。(編輯:黃世雅)1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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