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芊鑫用化工黃粉 不吐實應重罰

2014/12/16 19:0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6日電)芊鑫用化工黃粉不吐實,食藥署調查,業者申報不實、登錄不實、又隱匿且規避稽查,最高罰5000萬元罰鍰。再查獲,依新法未來重罰2億。

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地方衛生局自7日起連日追查德昌染禁劑豆乾上游,抽絲剝繭下查到芊鑫實業社,但業者第一時間都只提供合法資料,並沒有供出為客製化原料,自行添加工業油脂黃粉。

姜郁美說,芊鑫實業社觸犯「登錄不實」、「提供資料不實」及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其他下游業者包括德昌公司,仍在調查是否知情。

她說,由於芊鑫實業社說法可疑,從食品業者登錄平台資料調查「芊鑫豆製品乳化劑」未登錄油脂黃粉,涉屬成分登錄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罰緩。

至於提供資料不實,她說,11日稽查芊鑫實業社時,業者未如實供稱,在12日才通報,依食安法第47條規避查驗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緩。

添加未經許可的添加物「二甲基黃」,姜郁美指出,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不得製造、販賣、公開陳列,違者依法處6萬到5000萬元罰緩,另依同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提醒有問題產品業者應在17日24時前應自主通報,20日下架完畢。若再查獲使用違規食品添加物製造相關產品,將依新公布的新罰則裁處6萬到2億元罰鍰。10312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