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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推新規 禁律師網路維權炒作案件

2018/4/2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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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最高法、司法部近日公布多項新規,其中,規定律師「不得以維權為由干擾庭審,不得通過網路和媒體發表聲明炒作案件」,引起外界關注。

綜合新華社、新京報報導,這份「關於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範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是專門針對庭審環節律師權利保障和行為規範的第一個規範性文件。

中國大陸司法部、全國律協在通知公布後舉辦了「全國律師維權懲戒工作專題研討班」。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在研討班上說,要暢通律師投訴、申訴、控告管道,但同時,「要嚴格依法開展懲戒工作,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各類違規違法作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通知也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要尊重和保障律師訴訟權利,法官應當尊重律師,不得侮辱、嘲諷律師。人民法院要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平等對待訴訟各方,法官不隨意打斷或者制止律師就案件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正常發問、質證和發表的辯護代理意見。

通知稱,律師不得以維權為由干擾庭審的正常進行,不得通過網路以自己名義或通過其他人、媒體發表聲明、公開信、敦促書等炒作案件。審判長若認為律師違反法庭紀律,可以給予警告,確有必要時可以休庭,「原則上不採取責令律師退出法庭或強行帶出法庭措施」。

通知說,律師認為法官在審判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向相關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法院應當處理並通報。

2015年7月,上百名大陸律師及民間維權人士突然遭到大陸當局大規模逮捕、傳喚、刑事拘留,涉及23個省市,被稱為「709大抓捕」事件。之後多次傳出大陸維權律師遭施壓及逮捕的消息。(編輯:翟思嘉)1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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