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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箱老照片》自由中國發行人雷震被捕

2023/9/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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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0月8日,雷震被處10年刑期,雷震太太宋英(左)和女兒垂淚法庭門前。(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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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網站)1960年(民國49年)9月4日:《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雷震,被控涉嫌叛亂,遭警備總部逮捕。

「雷震案」是白色恐怖時期重大的政治案件。1949年,時任國民黨設計委員會委員的雷震創立《自由中國》雜誌,初期立場「擁蔣反共」,與蔣中正總統關係密切,但隨著時局變化,蔣中正的威權色彩漸增,《自由中國》對蔣中正的統治也多有批評,兩人關係漸行漸遠。

1960年,雷震先是連署反對蔣中正連任第三任總統,又在《自由中國》刊登〈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一文,並與台籍政治菁英籌組「中國民主黨」,遭到羅織入罪,也使當時曙光乍現的反對黨胎死腹中。

9月4日,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涉嫌叛亂」為由,拘捕雷震等人。在商討雷震案的祕密會議上,蔣中正指示「雷之刑期不得少於10年」,判處雷震10年徒刑,直到1970年雷震才刑滿出獄。

想看更多雷震案的照片,立即到中央社影像空間。1120904

1948年3月18日,雷震任國大代表時留影。(中央社檔案照片)
1948年3月18日,雷震任國大代表時留影。(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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