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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型代幣監理法規未明 專家籲以關注代替投注

2019/4/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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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4日電)金管會正研議證券型代幣發行管理辦法,制度化市場指日可待。但專家建議,現存的加密貨幣投資仍是散戶市場,在監理法規未明朗前,最好「以關注代替投注」,要有高度的風險意識。

萬物代幣化(Tokenization)時代即將來臨。加拿大證券交易所(CSE)在去年2月就啟動基於以太坊的證券清算及結算平台,允許企業透過證券型代幣(STO)籌集資金。而根據香港證監會(SFC)3月28日的聲明指出,證券型代幣發行將可能被視為「證券」進行發行與銷售,並適用於證券相關法規。

在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也透露,正研議證券型代幣發行管理辦法,初步規劃以群眾募資金額上限、新台幣3000萬元為門檻,STO募資金額在3000萬元以下者,可比照群募相關辦法,STO申請人申請自營牌照,可身兼發行與交易機構,無需申報生效,並採低度管理制度。

至於募資規模超過3000萬元的STO,則需進入沙盒實驗。顧立雄表示,現在監理沙盒實驗的金額規模為1億元,經申請可以放寬到2億元。所以在3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STO,需進入沙盒實驗。金管會也將在4月12日召開公聽會,擬定初步草案。

證券型代幣本質與有價證券類似,仍須與真實資產聯結作為支持,例如現金、股份、固定收益資產、不動產、大宗商品等。STO機制被視為有助新創團隊及中小企業募資,但由於STO事涉有價證券發行,需獲監理機關許可。

對此,安侯建業(KPMG)加密資產與代幣經濟團隊主持人謝昀澤表示,近年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亂象叢生,但加密資產或各類代幣(Token)發行的「魅力」依然無窮。對發行者而言,代幣具有流通性高、易吸引國際資金等優點;對投資者而言,代幣投資的低門檻、多樣性、可攜性等特性,都是促進加密資產蓬勃發展的元素。

然而,加密貨幣首次發行(ICO)後,現今常見的違法吸金、暴漲暴跌、洗錢、駭客攻擊導致資產盜失等爭議行為,確實成為加密資產發展絆腳石,市場也非常關心代幣經濟是否走上「待斃」之路,使得金管會不得不正視,並決定研議STO管理辦法。

謝昀澤認為,加密資產要成為多數投資者可以接受的金融產品,仍有許多障礙需要克服。例如比特幣這樣的「資產」,由於缺乏對價格的信任(trust)以及規模化(scalability),所以在專業投資者眼裡無法當作交易媒介,遑論視其為一種可以儲存價值的資產,因此必須進行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

至於制度化的方法,謝昀澤指出,第一步是建立或修改合宜的監理法規;第二步就是形塑一個有規模的代幣生態鏈,讓包含金融科技公司、銀行、支付機構、各類交易所、金融商品經紀人、經銷商等彼此之間,可緊密互動,且有大型投資與公信機構參與其中。

對於欲參與代幣經濟的國內投資者,謝昀澤建議,金管會已研議STO規範,制度化市場指日可待,但現存的加密貨幣投資仍是散戶市場,且交易量集中在少數國家,在台灣正式的監理法規未明朗前,最好「以關注代替投注」,尤其是對於未受規範的ICO參與,要有高度的風險意識。(編輯:林孟汝)1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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