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黨產 段宜康提特別檢察官辦案
2016/2/15 17:47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兼任民主進步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今天提出類似「特別檢察官」概念,立法明定由檢察總長成立特別任務單位追黨產,檢察官辦案,最後回歸法院處理。
段宜康下午受訪列出立法院19日開議後4大功課,依序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與國會改革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半年內要處理,國會改革案1年內解決。
處理黨產案,段宜康提出類似「特別檢察官」概念,定位憲政體制下的準司法行為,草案中明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應成立特別任務單位,調查黨產交易過程,檢察官辦案,最後回歸法院處理,草案訂出原則,交給檢察官處理、政治不要介入,這是初步想法。
國會改革5項目,他說,不須修法、立法院長馬上可做的是讓立法院會議室恢復開會,不是表演、競技場所,調整為類似地方議會座位安排,立委位置固定、對面就是官員,馬蹄型的會議布置;協商制度回歸委員會中心主義;全面廢除立法院黨團退案制度;單一召集委員制;常設委員會從8個增加到12個較適合。
段宜康表示,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重點是要賦予「總統當選人」怎樣的權利義務,如明定可先了解哪些業務、讓哪些幕僚參與,知情者有哪些義務、保密、交接平台預算與人員從何而來等等,交接條例立法愈快愈好,但不能急,須思慮周全,最可能是4年或8年後適用。105021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