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不再是長照堡壘 6成家庭僅1到2人藏獨老隱憂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5日電)台灣近6成家庭是僅由1至2人所組成,老老、獨老已成未來趨勢,面對零家庭照顧者時代,單一家庭已難獨力承擔長照責任,民團呼籲強化群我照顧意識,建立互助網絡勢在必行。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今天舉行「新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線上座談會,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說,據統計,民國113年長照需求人口約89萬人,包含失能、失智與身心障礙者,較112年約增3萬人,如今台灣長照預算已高達新台幣900億元,但照顧悲劇仍持續發生。
陳景寧指出,面對高齡、少子女化,台灣家庭結構正在改變,零家庭照顧者時代來臨。據統計,113年平均家戶人口僅剩下2.47人,其中1人戶為37.7%、2人戶為21.3%,幾乎近6成家庭是僅由1至2人所組成,老老、獨老已成趨勢,尤其平均餘命較長的女性更可能遇到。
家總在94年訂定第1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目的是幫助社會認識家庭照顧者,幫助家庭照顧者認識自己。陳景寧說,面對零家庭照顧者時代,如今單一家庭已難獨力承擔長照責任,須由國家以集體之力建立互助網絡,新版宣言盼強化「群我照顧」意識,妥善運用家庭內外資源。
陳景寧指出,台灣官方認為成為照顧者後才能提供服務,但反觀英國照顧者專法,是採取保障全民皆有事前申請評估與要求支持的權利。先進國家提供家庭照顧者需要的服務,不僅限於長照服務,還包含心理性支持服務、職務再設計等就業性支持服務,以及賦稅減免等經濟性支持服務。
新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第1項是「選擇照顧是我的權利,而不是義務」,未來盼以照顧暴力事件數、照顧殺人事件數或照顧傷亡事件數作為檢視指標;第2至5項,分別為「我有權追求自我生涯發展」、「我有權維持自己的身心健康」、「我有權維持自己的經濟安全」及「我有權獲得足夠的休息時間」。
第6至10項,分別為「我有權休閒及參與社會活動」、「我有權要求國家提供充足服務與支持」、「照顧是對社會有貢獻的勞動,我有權獲得肯定與合理報酬」、「我有權拒絕被強加的責任或罪惡感」、「我有權抵抗任何不公平的文化及制度」。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綜合規劃組長顏詩怡認為,台灣今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再加上生育率低落,大缺工時代來臨,國家必須讓「照顧」從家庭轉變到公共,雙就業、雙照顧年代,家庭照顧者人權是每個人的事,呼籲加強照顧有酬化、公共化與專業化,讓照顧責任能被共同分擔。
顏詩怡提到,女性在從事家庭照顧的貢獻沒有被看見與承認,這是女性與男性不平等的來源,在過往經驗裡,家庭照顧者是以女性為主,新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是以女性為主體,可能造成邊緣群體經驗不容易被看見,這將是新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可能面臨的最大挑戰。(編輯:張雅淨)11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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