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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風機距離限制 中能離岸風電環差案過關

2020/11/25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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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5日電)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中能離岸風電開發案,由於開發單位更新風機設置點位,環委針對風機距離討論許久;最後開發單位同意維持原案距離、重新安排點位的情況下,通過環評大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第387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中能離岸風力發電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2次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本計畫預計將於民國113年併網。

開發單位表示,本次重新安排風機點位、間距,歷經5萬多次模式模擬,也依實際調查資料、風能資料、避開水下資產等限制,進行分析,雖與原環說書網格式設置的方案不同,距離略微縮減,但已屬最佳方案。

環評委員認為,在其他的案子中,也曾有因扇葉大小變更、無法承諾適當間距而遭退案,希望所有的環評標準能一致,而不是中能例外;也有環委認為中能是本地廠商,其他很多是外商,「若沒有一致標準會有很大的問題」。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最早在離岸風電政策環評時是要求機身間距500公尺以上,本案機身遠超過這個數字,就算扇葉稍加大,「就絕對數字來看是增加10公尺」,影響應該不大,與他案不同;並強調國際間無要求扇葉間距的論述或案例,能源局的調查也尚未有結果。

環保署表示,扇葉與扇葉間採絕對距離是比較合適的方式,因他案有因此退案的前例,且目前能源局也無調查資料;如果這個不解決,未來在業者要更換扇葉時,可能會有生態上的問題。

進入閉門會議時委員及機關代表紛紛提出包含減少風機設置或是維持原距離的可行性,更2度請開發單位進場說明;環委也向開發單位直言「開發的最佳化與環保的最低要求應找到平衡點」。

會議歷經約2個半小時,最後決議請開發單位將「風機單機容量6.0MW至10MW機組的最小機組間距,盛行風向不小於1136公尺、非盛行風向不得小於701公尺」納入定稿,等於維持原方案距離,但重新配置點位;開發單位確認後,本案通過大會審查。

中鋼集團、中能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副執行長黃伯器表示,本案是中鋼與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合作,對中鋼而言有很強烈的政府政策期待必須達成,因此不能讓期程延遲,若要大幅改變,需要整體重新調查,甚至可能延後1年。

在通過環評後有距離的條件限制,黃伯器指出,會有多少影響可能都還要重新檢視,「不知道是否還要再跑5萬次模擬」;但仍會以政府核定的300MW為目標;至於是否會疊高成本、額外的支出估算,後續還要再檢討。(編輯:陳政偉)1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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