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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撞死清大博士生 試槍再被起訴

2019/1/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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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胡姓男子於民國105年間開車撞死清華大學林姓博士生,遭法院判刑18年。他去年10月間涉嫌在住家試槍遭逮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

警方去年10月9日接獲報案,指大樓頂樓傳出槍響,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兩名民眾。兩人警訊時供稱,受邀到27歲的胡男住處聊天時,胡男曾到頂樓試槍。

警方在胡嫌住處查獲已拆解的槍械零件及多發子彈,檢察官複訊後,原本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但胡男覓保無著,檢方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天將他起訴。

另胡姓男子於105年6月22日深夜11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與民權路口時,涉嫌因闖紅燈並迴轉,撞死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姓博士生,並撞傷另一名許姓女子。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嫌,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8年。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去年4月間駁回上訴,目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另外,胡男在去年5月涉嫌在新店區向員警咆哮、恐嚇,遭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將他起訴。(編輯:戴光育)1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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