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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病人買藥 台大醫院:醫無牟利應是太天真

2018/11/28 19:50(11/28 20: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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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8日電)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私下介紹病人購買造血針;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說,初步認定吳允升行為不恰當,但無牟利,應是天真,認為沒牟利就不違法。若觸法一定依法處理。

媒體「蘋果日報」報導,洗腎患者貧血常用的造血針「容可曼」,藥局自費購買1支約新台幣417元,但接獲爆料指,民眾持一張印有「容可曼」字樣單據,上蓋有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的印章,只要事先電話聯繫,即可在台大醫學院「面交」,價格僅230元。

台大醫院晚間發布聲明指出,已初步約詢當事醫師,醫師於說明藥物時確實有思慮不周的狀況。至於是否涉及不法,台大醫院也會本著毋枉毋縱精神,進一步調查。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表示,吳允升下午有口頭說明狀況,吳允升的說法是他確實有介紹病人去跟特定管道購買針劑,但只是善意想幫助病人,取得比較便宜且有品質的藥品,並沒有從中牟利。既然無獲利,也不認為有違法。

王亭貴說,院方目前初步認定吳允升的行為不恰當,但不恰當到什麼程度,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和釐清。初判應無違法,若有違法一定依法處理。但因無法接觸到事件中賣藥的人,調查確實有難處。

王亭貴也說,「有些醫師會比較天真」,認為沒有牟利就沒有觸法;但資深醫師都知道,不能介紹病人到特定管道買藥,也不會在處方上寫說要跟特定的人聯絡。之後也會再跟醫師們多教育,在幫助病人之餘,不要跨越界線。(編輯:陳清芳)1071128

介紹病人私下買藥面交 食藥署:有觸法之虞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偉婷台北28日電)台大醫師私下介紹病人與藥商在醫院面交藥品,食藥署認為,處方藥未經藥師調劑、在非登記營業場所賣藥、賣藥者若不具藥師資格,都有觸法之虞,患者用藥若出問題將求助無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受訪時表示,造血針「容可曼」是醫師使用處方用藥,但必須由醫師開立處方,並經藥師調劑後提供給民眾使用,若沒經過這些程序就販賣,已違反「藥事法」,可開罰3萬至500萬元。

若販賣的並非處方藥品,僅是一般藥品,但只要是在非登記營業場所進行藥品交易,同樣可再依藥事法開罰3萬至200萬元罰鍰;此外,販售者若不具藥師資格,擅自賣藥可再開罰6萬至30萬元。

祁若鳳強調,民眾若向不具藥師資格者買藥,不僅可能不了解怎麼用藥,藥品品質也是一大問題,若用藥後出現不良反應或其他問題,恐怕將求助無門。

祁若鳳表示,擅自賣藥者一旦違反上述法規,可重複開罰,目前此案由北市衛生局進行初步調查,未來若發現有通案的情形,不排除展開全台稽查。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受訪時說,此事「疑點重重」,若醫師交付處方給病人,必須要先診治、開處方,也要製作病歷,這些必須先釐清。就算病人拿到處方箋,也應該到藥局拿藥,而不是直接接觸藥商。交付藥品給民眾者,也應該是藥師,否則違反藥事法。

呂念慈說,其中最關鍵的是醫師在介紹時,「有沒有從中牟利?」台大醫院的醫師,屬公務機關,「台大院方容許醫師這樣嗎?」現在疑點很多,已經請北市衛生局介入釐清。(編輯:陳清芳)1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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