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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續聘不具本職兼任教師 擬嚴處

2017/3/2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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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立法院教育委員會27日邀請教育部報告,根據教育部提供的報告指出,因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預告規劃納入適用勞基法,衍生學校擬不續聘情事,如查屬實,將依私立學校法等規定嚴處。

勞動部規劃,未具本職的大專校院兼任教師自8月起適用勞基法,私校校長擔心會衍生代課鐘點費、不續聘會產生資遣費等,恐降低學校聘僱兼任教師意願。日前傳出有大學大量解聘兼任教師,引發關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7日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專案報告「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大專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中職建教生之權益保障」。

攸關兼任教師權益及後續規劃保障方向,教育部送到立法院的報告指出,已規劃先在教師法體系保障兼任教師權益,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有關其請假、鐘點費、按月發薪、寒暑假勞健保不中斷等各項權益保障,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又以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為優先給予退休保障,高比例回應教師團體訴求。

教育部指出,將增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0條,規劃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應給予假別,如生理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職停薪等。請假期間的鐘點費,學校應予照發,並另支應補課、代課的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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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保障部分,報告指出,增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3條,考量未具本職兼任教師因無本職工作保障,規劃請學校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提繳退休金,由教育部相對補助學校應負擔提繳金額。

報告指出,針對媒體報導、教師團體及民眾訴求因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預告規劃納入適用勞基法,衍生學校擬不續聘情事,教育部極為重視,直接與學校溝通調處,如查屬實,將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予以嚴處,杜絕類此情形發生。10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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