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穿制服跑辣妹趴 軍方懲處
2014/10/27 12:37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7日電)國防部防空飛彈指揮部2名士官被披露穿制服與辣妹自拍,並上傳臉書,飛指部表示,可能涉及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74條冒用軍人服飾規定,將召開人評會釐清。
「蘋果日報」今天報導,國防部飛彈指揮部2名士官,在友人慶生的制服趴中,穿軍服與辣妹合照,臉上還露出猥褻表情,並將照片放在臉書炫耀。
飛指部指出,經查證後,確認是飛指部志願役的劉姓與李姓上士,2人行為有損軍譽,造成國軍負面形象,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將召開人評會議處。
飛指部官員表示,李姓上士穿著上士服,但劉姓上士卻著上校服,「階級不符」,還可能涉嫌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74條規定,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飛指部表示,最快今天就會召開人評會,釐清究竟有無涉法、涉法程度,一旦違法,將依法送辦。10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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