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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高球場老建築 縣府朝珍貴文資方向保護

2019/2/27 15:15(2/27 22: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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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7日電)花東唯一高爾夫球場--花蓮高爾夫球場內一座逾90年的老舊建築,為日治時期所遺留;整座球場內種植百種樹木已成林,宛如植物園。花蓮縣政府表示,將朝文化資產方向進行保護。

花蓮高爾夫球場歷史悠久,建於民國17年,為當時全省僅有兩座十八洞標準高爾夫球場之一,當時稱為「米崙高爾夫球場」,與著名的台灣高爾夫俱樂部(淡水球場)相媲美。

文史工作者葉柏強日前發現前述球場內的老舊建築是約90年前的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認為極具文化資產潛力,建議花蓮縣文化局保存此棟珍貴的文化資產。

葉柏強今天受訪說,他從收藏的繪葉書「台灣風景明信片」發現,當年米崙高爾夫球場內招待所牆面為鋼筋混泥土結構,屋頂為木構桁架,屋頂原鋪銅瓦。招待所中央有一圓形拱頂,目前已經不見,銅瓦已被鐵皮浪板取代,弧形入口及主要結構體大致保留原貌,具相當的稀有性。

葉柏強說,二次大戰時,招待所被日本軍方徵用為指揮部,球場內建起一座座的碉堡;已故攝影家駱香林曾經遠遠的拍攝過這棟建築,當時圓形拱頂尚存。

建築物線條多用曲線,和當時類似總統府的建築風格十分不同。戰後高爾夫球場俱樂部會員捐樹美化球場,大家捐出各式樹種,數十年後的今天可見球場內大樹成林,宛如植物園,搭配遠方中央山脈,風景優美。

花蓮高爾夫球場土地屬國有財產,管理單位為花蓮縣教育處,105年委外經營。前述老舊建築目前由高仕高爾夫公司承租使用。

花蓮縣文化局長江躍辰表示,未來如經提報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經由公部門挹注行政資源,辦理調查研究闡述其歷史價值、建物特色,再依據調查研究成果辦理規劃設計、修復施工,使老建築風華再現。(編輯:翁翠萍)1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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