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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某國中棒球教練涉性侵學生 前後任校長遭彈劾

2021/10/20 17:19(10/20 17: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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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桃園市某國中球隊教練民國105年起涉嫌性侵害、不當體罰學生,監察院認定前後任校長及學務主任未盡監督之責,還違法召開會前會意圖讓學校主管說詞一致,今天通過彈劾。

針對「桃園某國中黃姓教練性侵害性騷擾學生」案,經監察院108年9月12日聯席會議審議通過調查報告(新聞稿全文),糾正該國中,並對20多名學生受害事件啟動調查、將教練移請檢察機關偵辦、檢討議處違失人員,將包含前任校長在內的多名未依法通報教育人員,移請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裁罰。

監察委員王美玉、紀惠容、張菊芳、葉大華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因第5屆監委卸任後,經聯席會議決議,由他們4人督導本案,後續發現該國中前後任校長、學務主任違失情節重大,因此依規定提出彈劾案。

新聞稿指出,該國中前任校長違法提供不具住宿用途的劍道館供棒球隊學生住宿、聘任不符資格的黃姓教練擔任教練,該名教練涉性侵害、性騷擾學生,未盡監督之責。

監委表示,該國中現任校長與學務主任在監察院108年3月11日實地履勘調查前,違法召開會前會,對案情調查進行模擬演練監委可能詢問的問題,意圖讓學校主管說詞一致,嚴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

監委調查發現,黃姓教練從105年起,涉嫌對學生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遲至107年1月才被發現,經清查,共對22位學生有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卻只有2名被害兒少提出告訴。監委呼籲,政府機關應改善兒少的求助環境,並請家長多傾聽孩子聲音,將兒少意見納入考量。(編輯:黃國倫)1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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