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可宣稱功效新增 膝關節保健入列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日電)選購健康食品應認明「小綠人」標章,才能合法宣稱保健功效。食藥署今天公告新增「膝關節保健」項目,即日起,業者按規定完成人體食用試驗研究核准通過,才可宣稱有助舒緩不適。
市面上營養補給產品琳瑯滿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目前開放健康食品功效宣稱,包含:骨質保健、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牙齒保健、護肝、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抗疲勞、輔助調節血鐵、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等。
因應需求,食藥署今天公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及「健康食品之膝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讓原本保健功效由13項新增至14項。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劉芳銘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最新「膝關節保健」項目是由國內學術單位提出,表示想要新增該項保健功效,食藥署於是進一步與專家及骨科、復健等醫學會討論評估,最終決定新增這一項保健功效可以申請健康食品。
即日起,如果有業者想要宣稱「膝關節保健」功效,必須配合食藥署公告的評估方法,進行人體食用研究。劉芳銘表示,考慮多數有需求民眾以長者為主,所以受試者規定40歲至80歲為主,且須排除排除孕婦、曾有膝關節創傷或手術病史者、嚴重心臟血管疾病者,並服用至少12週,再來看看前後的功效比對。
食藥署提醒,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規定,一般食品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另食品標示或廣告也不得有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如有違反,可依同法第21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強調,健康食品本質仍屬食品,並沒有等同藥品的效果,亦無治療疾病的作用,若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的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編輯:李亨山)1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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