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菸害防制法漏洞多 董氏憂助長加熱菸合法化

2020/5/30 16:02(5/30 16:2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30日電)國健署昨天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董氏基金會今天批評,草案中對加熱菸定位不明、「類菸品」也定義不明,未來一旦法律解釋不同,加熱菸、電子菸恐怕都將非法變合法。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天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首次將電子菸列為「類菸品」,盼全面禁止新興菸品上市,但被反菸團體董氏基金會質疑有漏洞,也批評同樣危害民眾健康的「加熱菸」卻定位不明。

國健署今天在董氏基金會舉辦「531世界無菸日」暨「2020戒菸就贏比賽」記者會,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在致詞時批評草案是「開大門,走大路」,直言國健署根本是圖利菸商的幫凶。

姚思遠說,國際間對於電子菸、加熱式菸品都統稱為「新型菸品」或「新式菸品」,但台灣卻獨創「類菸品」一詞,而且儘管電子菸,未來若決議加熱菸不屬於「類菸品」,只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就能合法上市。

姚思遠強調,由於草案在「類菸品」定義中,並沒寫明電子菸,未來很可能利用法律解釋,就讓電子菸歸類為「菸品」而進入台灣,法令形同虛設。

這次草案看似透過定義「類菸品」限制電子煙,但他認為,只要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上市,菸商下一步就會爭取開放電子菸,質疑整個草案是「受高人指點、政府照做」,應明確在法令中寫出禁止電子菸、加熱菸。

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下午受訪時表示,將持續以科學方式開誠布公與各界討論,包括電子菸威脅、加熱菸定位等,強調不會圖利廠商。(編輯:陳政偉)10905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