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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 內政部給2%容積獎勵

2020/10/2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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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2日電)為促進被已建築完成基地包圍的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內政部今天通過修法,讓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都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容積獎勵,提高重建誘因。

內政部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會中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提供誘因盼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畫面積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25.77%,其中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約占申請案件31%,又其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16%,其額度遠低於整體案件。

內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鄰接建築物屋齡,都是30年以下建築物,因鄰接建築物結構較無安全疑慮,不易再透過整合鄰地擴大重建計畫面積到200平方公尺以上,來申請至少2%的規模獎勵;且因時程獎勵逐年遞減,使小基地逐漸降低重建誘因。

內政部說,為降低時程獎勵逐年減少,以及規模獎勵實施的衝擊,因此這次修法中,新增未達200平方公尺的建築基地,若鄰接屋齡均為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時,就可適用簡化認定程序,給予基準容積2%容積獎勵。

內政部指出,考量各類型危老建築基地類型重建特性,5月已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這次再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使民眾辦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請容積獎勵,能夠更多元與彈性,呼籲符合危老屋條件的民眾,儘快提出重建申請,保障自身居住安全。(編輯:蘇志宗)1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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