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殘忍虐犬案 6萬人連署促加重虐待動物刑責
(中央社記者游堯茹維爾紐斯6日專電)立陶宛日前一起遭人嚴重毆打並活埋的犬隻獲救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動保團體與民眾呼籲政府對虐待動物行為加重處罰,迄今有近6萬人簽署請願書,要求強化法律制裁力道。
立陶宛國家廣播電台(LRT)報導,6月中一隻名為高斯的狗在中部城鎮阿廖加拉(Ariogala)遭到嚴重毆打後被活埋,所幸在警方介入下成功獲救。立陶宛動物保護組織Nuaras負責人古斯泰提涅(Jurgita Gustaitiene)表示,這是她多年來見過最為殘忍的動物虐待案例之一。
古斯泰提涅指出,立陶宛現行法律對於動物虐待的認定標準不夠明確,導致部分案件難以適用刑法。即使動物受到嚴重傷害,只要未死亡,多數情況下僅會被處以行政罰款,而非刑事責任。
根據警方統計,今年截至目前,立陶宛已發生7起涉及動物重傷或死亡的刑事案件,去年同期為25起,前年則有46起,顯示整體趨勢逐漸下降。然而,僅屬行政處罰的虐待案件則有52起,較去年的46起略為增加。
依據立陶宛行政罰法,若動物面臨死亡或致殘風險,施虐者可被處以900至3200歐元(約新台幣3至11萬元)罰鍰。若造成動物死亡或嚴重傷害,依刑法可判處公共勞役、罰金、拘役或最長一年有期徒刑。
儘管如此,動保人士批評現行法規提供太多替代性處罰方式,使得實際判處徒刑的情形極為罕見。
一位長期關注動物權益的倡議者斯特拉茲迪涅(Asta Strazdienė)指出,即使刑期設為1年或2年,法院往往仍選擇罰金或其他替代處罰,導致刑罰威嚇力有限。她認為應該將刑度提高至4年,以加強執法機關的處罰依據。
本次請願書發起人主張將最低罰款提高至6000歐元(約新台幣20.5萬元),並設立至少2年有期徒刑,目前已得到逾6萬人連署支持。連署將於10月中截止,屆時請願書將提交給立陶宛國家食品和獸醫服務局(VMVT)與立陶宛國會審議。(編輯:田瑞華)11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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